|
||||
本报讯(通讯员何媛)为彻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越位”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江陵县大力精简执法机构,大力整合执法力量,积极理顺执法关系,围绕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探索出一条适应县情发展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之路。 据悉,江陵县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将分散在多部门或部门内部的相关执法职责全面整合。目前,全县6个领域执法队伍已由原来的15支精简到6支。 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江陵县还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综合执法队伍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综合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人,统筹调配部门工作人员和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共同执行执法任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后,执法主体更加集中,执法力量更加集中,多头分散执法得到有效治理,集中执法效果凸显。 通过改革,有效解决了部门内各执法主体保持相对独立、各自办案流程不同、共享信息资源不畅等问题,执法效果得到同步提升。以有效解决城区乱搭滥建现象为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临港新城小区55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切实回应群众呼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