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在集中办理的20余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与被告达成诉前和解,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涉案被告人出资购买鱼苗,在位于长江岸边的杨家厂镇码头集中增殖放流鲜鱼1800尾。在增殖放流时,县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与人民监督员一同在现场见证了增殖放流。
此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和解,旨在促进生态修复,彰显司法机关在惩罚犯罪、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讯员汪敏周涛胡雅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