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4版:综合新闻

半夜醒来,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监利法院青年干警罗珊忆陈艳红

  带着对事业无限的眷恋,监利法院龚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艳红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1月10日23时去世,这位“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永远离开了。

  1月10日,陈艳红去世的消息传来,监利法院青年干警罗珊悲痛不已。“即使半夜惊醒,我也不敢相信您真的离开了。”在社交平台上,罗珊动情地写道。

  罗珊曾经是陈艳红的法官助理。罗珊还记得,2013年2月,那是她到新沟法庭工作的第一天。“新沟法庭工作环境不是太好,有困难就跟朱庭长、跟我说。”陈艳红像家人一般的关心,让罗珊忐忑的心安定下来了。从那天起,罗珊就一直和陈艳红同一个办公室办公,直至2018年2月离开新沟。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通常并不复杂,但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2016年下半年,罗珊接到了一个离婚案件,她正为了此案的调解工作发愁。“原被告俩夫妻的还在儿正在读高三,明年就高考,可以尝试从孩子的角度劝原告撤诉。”陈艳红见罗珊愁眉苦脸,从旁点拨,给罗珊指点了调解的方向。后来,罗珊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原告动摇并同意等孩子高考后再考虑离婚事宜。

  面对疑难案件,陈艳红也是利用女性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打开当事人的心门,用心聆听当事人倾诉,从细节处发现案件的矛盾点,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陈艳红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和温馨调解了众多案件,在她办理的4000余件民商事案件中,无一起错案,无一当事人缠讼上访。

  在基层法庭,不同群体司法需求有很大区别。为方便群众诉讼,陈艳红经常加班加点,周末、节假日办案是常态。

  罗珊回忆,有一次下班后,陈艳红准备回家参加家庭聚会,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称袁某夫妻俩又吵着要离婚。袁某夫妻俩是陈艳红的老熟人,隔三差五闹离婚,次次都是她上门做工作调解。

  “陈法官,要不您先回家吃饭,我去看看情况。”罗珊主动提出,自己可以到袁某家去走访一趟。

  “吃饭不在乎这一会,万一因为我没去做工作,导致袁某夫妻俩离婚,不但当事人受伤害,我也惭愧。”陈艳红笑着说道。那一天,陈艳红直到晚上10点多钟才从袁某家离开。

  陈艳红不为名趋,不为利动,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32年,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守护着法律的天平;她笑对村民百姓,甘处家长里短,以平凡之职践行着司法为民,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田埂上的法官”。

  2011年,陈艳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2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荆州中院评为“十佳人民法官”;2019年,被荆州市委评为“新时代的奋进者”。

  由于工作能力突出,陈艳红曾多次有调到监利市法院机关工作的机会,但她都放弃了。她说:“基层法庭的工作的确辛苦,但如果把这些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了为民解忧,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难,那么再苦再累我也乐意。我比其他同志对乡镇的社情民意更了解、更熟悉,我还是留在基层办案吧!”

  就这样,她成了监利法院唯一一位在基层法庭工作了32年,能够进城却始终没有进城的女法官。

  2019年9月,陈艳红在体检时查出患有乳腺癌。确诊后,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如何选择治疗,而是回到工作岗位,移交未办理完的案件,并且嘱咐每个案件所办理的进度、需要注意的事项。生病住院期间,她也不忘用手机、微信与承办法官、当事人保持联系,沟通案件处理情况,时刻不忘工作。

  2019年12月,武汉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医院床位紧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武汉接受治疗的陈艳红把床位让出来,选择从武汉转院回监利治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陈艳红病情进一步恶化,但是她仍牵挂关心年轻干警的身体健康,嘱咐他们下沉社区注意自身防疫,鼓励青年干警做出自己的贡献,并且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带头捐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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