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5版:沙市新闻

沙市区出台15条市场监管措施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本报讯(通讯员张涛)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沙市区大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市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充分发挥部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全面启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15条”措施,涵盖行政审批、网上预审、邮寄服务、证照分离等内容。“市场监管15条”措施的出台,旨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方便,助力沙市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在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方面,“市场监管15条”明确规定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一件事、一张网、跑一次、不见面、手机办”,工作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当天受理,资料齐全当天办结、当天发照。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市场监管15条”规定,不断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区域和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坚持便民利企的原则,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

  “市场监管15条”还明确规定,要注重把握“三轻三重”、“三先三后”、“四严四宽”。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及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增收,涉及名优企业和知名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从重;对招商引资过程中因政策配套产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程中发生的,外来投资企业因合理原因而导致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从轻。坚持宣传教育为先,检查处理在后;预先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处罚决定在后。注意把握主观恶意从严,非主观恶意从宽;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从严,情节轻微,数额较小的从宽;危害严重的从严,尚未造成危害或危害轻微的从宽。

  此外,“市场监管15条”还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设立导办台,负责企业登记业务咨询,详细列明办理事项清单、办理程序、材料、注意事项等,并利用QQ邮箱、微信发送模板提示信息,避免群众多跑趟;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不涉及四大安全底线(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的一般性案件,非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不主动检查。

  沙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逐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并公布实施,全力助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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