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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管红雄)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2月1日起,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 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该中心将在石首市门户网站、登记大厅现场等对《通知》内容广泛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多种途径让此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严格实行申报承诺制,制作标准承诺书模板方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相关手续;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告知承诺事项事后监管;缮证时制作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免收台账,载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领证时间、免收金额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