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山权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
王中华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涛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
何山权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王中华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涛的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邱 文的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