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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荆文静通讯员向蓉)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获悉,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启动,2020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在检查范围。 今年3月31日前,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主管单位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今年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为方便社会组织年检,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办理。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市民政部门将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市民政局将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