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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荆文静通讯员潘勇)今年3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违法排污一律严惩。记者昨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全市排污单位已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排污许可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要求,我市有序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2017年至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摸、排、分、清”,共将8874家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核发登记范围,根据相关要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779家、进行排污登记4941家、分类处置3118家、责令限期整改34家。 借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颁发实施东风,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将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督促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将执行“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曝光一批无证、不按证排污的典型案例,并将排污单位违法信息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做好服务,对新建或变更排污企业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排污许可政策指导和技术培训,及时解决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