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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荆州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机制。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

  2.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召开1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到基层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至少讲1次党课。带头包县联乡、领办党建项目,到党建联系点调研督办,推动市、县两级党委落实党建工作项目,履行“一岗双责”。

  3.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成果,不断提高全市城市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统筹用好各类干部人才资源,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市县乡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中央第二轮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健全完善并落实好党委(党组)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督促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对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1次督导调研。

  5.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基层党组织,抓好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管好用好“红色阵地”,不断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功能。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建强村后备干部队伍。积极推进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活动,大力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6.推动一切工作到支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部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机关、国企、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

  以上承诺在《荆州日报》《荆州党建网》《荆州新闻网》《荆州党旗红》《荆州党建》等媒体上公开,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中共荆州市委书记:何光中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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