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通讯员韩亚珺)近日,市民李女士因骑行共享电动车逆向行驶,收到了一张20元的罚单。这也是市公安局交管局在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后,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首次对共享电动车开罚。 共享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个别市民任性骑行、随意停放、违法载人等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影响正常通行秩序。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环境,全力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市公安局交管局持续在中心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共享电动车也是整治的重点之一。 行动中,各中队结合辖区实际,严查共享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并依法对违法骑行人员进行查处,并加强对骑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下一步,该大队将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骑行共享单车要年满12周岁、共享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且规定一车一人,不允许超载,家长们也要教育孩子不能随意骑行共享车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