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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又是4个多小时的释法理、说情理。老王同意赔偿,刘师傅家属也松口降低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 从日上中天到月上梢头,连续8个小时紧张调解,陈艳红顾不上喝口水、吃口饭,直到为调解结果完成司法确认,她才长舒一口气。 但这8小时的付出,价值巨大。 “如果不抓住事发后的黄金时间调解纠纷,也许再给80天也难以化解矛盾,甚至酿成更大的事件。”朱祥回忆说,那件事后陈艳红什么也没有说,但大家感受得到,她把调解非诉讼纠纷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 一周奔走,化解一年邻里纠纷 自那以后,陈艳红更忙了。 老李家原址新建了3层楼房,紧邻的老张家楼房却出现开裂。老张要老李赔偿房屋损坏的损失;老李回击说,你家的房子开裂了,但另一边的房子完好无损,说明你家房子本来就有隐患。 从此,多年的邻居反目成仇。 拿着自家房屋开裂的照片,老张找到法庭。按照一般诉讼程序,如果法庭受理这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案,原告需提供房屋损坏鉴定材料,光鉴定费就要一两万元。 陈艳红接待了老人,没有要求老人申请立案,而是回答说:“走,先去您家看看。” 在双方家门口,陈艳红向这对几十年的老邻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是劝说“几十年老邻居情分不浅”,又是讲明相关法律规定。此后,她请来建筑行业专家,对老张家房屋损坏程度、维修所需钱款提出专业意见……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聘请双方都认可的施工队对老张家房屋进行维修,所需费用老李承担80%、老张自理20%。 1年多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老张老李异口同声地说:“谢谢陈法官,为我们解决了烦心事,还让我们重新做回好邻居。” 其实,两家人不知道的是,陈艳红一个多星期的奔走、调解,不仅没有让老邻居对簿公堂,还为他们省去了鉴定费、律师费等诉讼成本。 “办理诉讼案件就要花不少时间、精力,你还帮忙调解一些非诉讼纠纷,不累吗?”彼时,同事和朋友劝陈艳红:办理诉讼案件是职责,但调解非诉讼纠纷并非义务。 “矛盾纠纷越往后发展,风险越多、难度越大、成本越高。”一个个现实案例告诉陈艳红,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就要在哪里化解,这样,社会就能少一个隐患、多一份安宁。 从判案“终结者”,到矛盾“灭火器”,32年里,陈艳红的工作链条越拉越长。这根链条,正是打通乡村基层治理堵点、痛点的关键。 多次在村里哭骂“生儿不防老”的老人,每月有了子女给的赡养费,只因陈艳红让子女们放下了“父亲没有管过我”的思想包袱;一次下乡送达法律文书,偶遇同村小夫妻“大打出手”扯皮“要去离婚”,陈艳红劝住小两口,打开了“对方不管家”的心结…… 这些年来,陈艳红的脚步走遍了新沟、龚场、网市等地老百姓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讲理说法、调解纠纷。她不关心自己办了多少案子,更看重如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守好一方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