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4版:综合新闻

32年倾情,守护“小家”幸福
——监利市“田埂上的女法官”陈艳红的故事之一

  □记者肖潇万杨通讯员杨琼王晨阳

  【编者按】

  2021年1月10日,监利市人民法院龚场法庭庭长陈艳红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32年,坚守方寸法庭;32年,不移方寸初心。陈艳红用公正、柔情、坚持守护“小家”幸福、护佑“大家”平安,为乡村基层治理倾尽所有。

  陈艳红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更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田埂上的女法官”。

  今起,本报推出“监利市‘田埂上的女法官’陈艳红的故事”系列报道。

  “两口子过日子,为琐事争吵很正常,离婚不是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3月初的一天,监利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罗珊耐心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闹离婚的是对95后小夫妻,妻子抱怨丈夫“不帮忙管孩子”,丈夫却认为“男主外、女主内,自己在外赚钱也很累”。

  罗珊看出两人没有原则性矛盾,可以调解。劝和两个多小时,夫妻俩重归于好:“以后,一定多想想对方的辛苦,一起踏实过日子!”

  “一对夫妻和好,就多了一个和谐家庭,一个个幸福‘小家’才能支撑起社会‘大家’安宁。”看着手挽手走出法院大门的小夫妻,师父陈艳红多次叮嘱的这句话又浮现脑海。

  罗珊说,陈艳红教给自己的不仅有调解之道,还有“将维系家庭和睦稳定作为解决家事纠纷价值取向”的初心。

  家庭是最小社会单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至法院就成了家事案件。陈艳红正是一名家事法官,是监利市新沟镇、龚场镇、网市镇及周边地区许多群众认可信任的“和事佬”。

  2014年秋日的一天,周某来到龚场法庭申请起诉离婚,不自然的神色没有逃过陈艳红的眼睛。

  原来,周某刚结婚不久,妻子杨某就跑回了娘家。他多次前往劝说,偶然间得知妻子竟患有心理疾病,而且婚前隐瞒了病情,现正在医院治疗。

  离婚!一气之下,周某来到法庭。

  “你们能够走到一起,一定是相互爱着对方,从你讲的这些事就能感觉到你是爱妻子的。”从人情讲到法理,陈艳红语重心长劝他要珍惜两人感情。

  “她对你有所隐瞒,不就是怕你嫌弃吗?一夜夫妻百日恩,离婚只可能加重你妻子的病情。”一番推心置腹,周某态度终于有了转变,决定“不离婚了”。走出法庭,他立即赶去医院看望照顾妻子。

  “没有您从中调和,我们俩的隔阂就不会消除。”年底,杨某病愈出院,周某和妻子专门来感谢陈艳红,向她深深鞠躬。

  “和事佬”不是“和稀泥”

  在家长里短里找到话头,在换位思考中引发共情,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法与情的平衡点,弥合亲情、修复关系——这就是陈艳红32年练就的婚姻案件调解之道。

  探索“冷静法”“发泄法”“外援法”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离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静期”。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对一些冲动离婚的当事人,陈艳红便在家事案件调解中探索推行“冷静法”。

  2010年的夏天,小丽抱着孩子来到龚场法庭提请离婚诉讼,原因竟是:月子期间,小两口为了谁给孩子冲奶粉而发生激烈争吵,年轻妈妈觉得丈夫不关心她,坚决要离婚。

  一番苦口婆心,小丽仍在气头上,陈艳红决定用“冷静法”处理:“开庭之前还有一些诉讼程序要走,你先回家,3个月内通知开庭。也请冷静考虑是否非得离婚,特别是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劝走小丽,陈艳红赶紧联系其丈夫小王,得知其没有离婚的意愿,连忙劝道:“你妻子第一次当妈、育儿,多少会有些焦虑,你要多分担一些、多关心一点……”

  半个月后,小丽主动找到陈艳红,要求撤诉:“陈法官,我不离了,谢谢您给我机会冷静思考。”

  面对家事案件当事人的“不同状况”,陈艳红的调处“诀窍”还有很多。来法庭“扯皮”的当事人都憋着一口气,她采用“发泄法”任他们抱怨,疏通了这口气,道理才听得进去;一些当事人认为法官“在帮对方”,抵触情绪大,她采用“外援法”,请来村组干部、双方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众口一词,合力劝解。

  当好群众和法律之间的桥

  倾心调解的背后,也有委屈。

  2013年腊月二十八,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陈艳红收到一条诅咒短信,言语恶毒,威胁她“别插手自家事”。

  发来短信的是一起再次起诉离婚案件的被告,他认为自己干家务、管孩子,没有不良嗜好,想不通为何妻子一再要求离婚,连带着将不满情绪向法官宣泄。

  “这是扰乱司法办案,我跟你去调查核实,我们有权拘留他!”同在一间办公室的新沟法庭庭长朱祥愤怒地说,并叫上法警往外走,要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算了算了,都不容易,他也是心里有气。”陈艳红忙拦了下来,随后赶紧联系对方,上门调解疏导。

  在基层镇村干家事法官,遭遇冷眼是常事,甚至有当事人谩骂、威胁。陈艳红总说:“当事人可以走极端,我们不行!”为了一个个小家回归和睦,她愿意付出。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32年来,陈艳红心怀“维系家庭和睦”的执着,审结4000余件家事案件,70%以上成功调解,让千百个家庭重归幸福。

  清官难断家务事。陈艳红却说,家事法官不是“官”,她是群众和法律之间的桥,是“生病”家庭的亲情弥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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