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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安娇姣通讯员连进军曾俊)今年1月至3月,我市深入开展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疫后重振,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第15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3件,服务企业法律需求案件38件,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事项3263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3.17万元。 活动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向企业和职工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在16个行业协会、商会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帮助企业解决困扰企业改革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有针对性地实施特殊人群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卧床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全面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并探索实行法律援助“云”受理。 (下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