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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2018年取消市直部门65项不合理证明材料,8个县(市、区)共清理取消340项证明材料,取消市本级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29项;2019年取消五部门和村居证明事项99项,同时全市清理取消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共193项。2020年荆州市在全省率先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13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45项,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通过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全市12个乡、89个镇、13个街道、12个农场(管理区)办事处、1486个村,365个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 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十三五”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建有各类调解组织2036个,人民调解员7822人,共调处矛盾纠纷78541件,调解成功76325件,调解成功率为97%。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2081次,预防矛盾纠纷24263件。紧盯热点难点领域,成立3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其中,医疗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仅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十三五”期间就接待来访咨询6056人次,受理纠纷案件767件,调解成功686件,已结案的调解成功率为91.5%,实际理赔金额3564.61万元。积极探索“环荆”周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为有效化解热点难点领域和与本市相邻省市边界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扩大法律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刑事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对“三无”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困难帮扶,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已全面建成,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99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近18万件,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24348.7万元。连续15年坚持不断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成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靓丽的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