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2版:荆州要闻

严打电诈犯罪守好百姓“钱袋子”
追缴赃款21.5万元
荆州区人民法院及时发放给58名集资诈骗案受害人

  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杨芝林张星)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向一起集资诈骗案中的58名受害人发放追缴赃款,共计21.5万元。受害群众对法院公正审理、快速退赔表示感谢。

  去年12月30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徐某某为首的19人集资诈骗罪案依法作出判决:徐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受害人。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今年1月27日,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人员及时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同时,主动与荆州区公安分局及主审法官联系,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采取的强制措施等情况。

  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有31名受害人领取了执行款,其余27名受害人因电话更换或已去世无法联系。对于已去世的受害人,执行人员积极联系其家属办理领款手续;对于因电话更换无法联系的,通过扩大宣传范围,在核实身份信息与银行卡号后,将依法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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