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3版:综合新闻

江陵县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冯帅)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长江大保护行动,近日,江陵县检察院举行非法捕捞案件集中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涉案当事人在司法警察与执法人员帮助下,向长江投放5万余尾“四大家鱼”鱼苗。

  放流结束后,办案检察官现场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向被不起诉人曾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曾某说:“我非常感激检察院对我的不起诉处理。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认真学习长江大保护法律法规。”

  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江陵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对非法捕捞案件坚持从严处理,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对渔业资源损害较轻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涉及非法捕捞刑事和行政案件5件5人。因案件当事人捕捞的水产品较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较小,在增殖放流后,江陵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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