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2版:荆州要闻

努力建设“四个荆州”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住建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打响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本报讯(记者郭江峰)近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加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新举措,为住建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立规矩、定措施,打响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针对住建领域相关企业反映的各类监督检查多、各种行政处罚重等集中意见和相关单位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制定了相关改进措施和硬性要求。《通知》明确规定: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建筑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权;各相关单位在市场行为监管和日常检查活动中,不得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干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不得借用此类活动向企业变相收费。

  《通知》要求,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行政检查要通过随机抽查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形式开展,并以抽查事项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涉及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以外的其他检查活动(含投诉举报需要到现场核查的情形)外,未经市住建局执法监督机构批准,不得随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以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强调,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违法行为,应当采用批评教育为主,可以不实施行政处罚。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惩戒等手段和方法。除涉及生产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行为报经市住建局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外,其他不得要求相关违法企业停工、停产、停业,禁止将罚款收入与行政机关利益挂钩。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企业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对工作人员违法干预、不平等对待企业、违法收费、不履行职责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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