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9版:综合新闻

洪湖市政法系统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荆州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将开门搞整顿贯穿始终,现将洪湖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渠道向社会公示,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洪湖市委政法委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五)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七)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八)党委政法委系统其他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716-242016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信箱:洪湖市文泉东路特一号中共洪湖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洪湖市人民法院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定;

  (六)原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0716-243936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信箱:洪湖市玉沙路46号洪湖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整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五)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力的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举报电话:0716-221885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信箱:洪湖市文泉东路42号第六检察部

  四、洪湖市公安局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主要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公安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问题。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五)公安民警及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公安民警服务不优问题。“放管服”改革落实力度不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力。

  (七)公安民警作风不实问题。枪弹管理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民宗旨意识淡化;实战能力不强、执法素养不高、法治思维不够;工作怕艰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八)公安民警执法突出问题。滥用强制措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收滥罚、吃拿卡要及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法突出问题。

  (九)辅警素质不够、业务不熟等问题。举报电话:0716-249811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信箱:洪湖市新堤街道州陵大道46号洪湖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五、洪湖市司法局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社区矫正执法不严,违规违法不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问题;

  (五)司法人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

  (七)法律援助服务不规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八)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执法和法律服务等问题。

  举报电话:0716-218301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邮箱:1119497689@qq.com

  举报信箱:洪湖市宏伟南路20号洪湖市司法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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