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1版: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特约评论员朱朝阳

  日前,市纪委通报3起村党支部书记小微权力腐败典型问题。这其中,有的截留套取国家涉农补贴资金、违规举债;有的侵占村集体资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的虚报冒领退垸还湖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拆违补偿资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如此种种,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响鼓重槌、严惩不贷。

  村干部职务不高,但掌握资源不少。比如,在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出让置换、征地拆迁、市政工程更新、惠农补贴、土地流转、村集体企业、集体资产处置等等。有的村干部自认为“山高皇帝远”,可以“威震一方”,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政策法规;有的作风不民主,大搞一言堂,办事不公正、不公开,暗箱操作,剥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的独揽村集体人、财、物大权,并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关键作用,在村务决策上“拍脑袋”,在资金使用上“挥大笔”……殊不知,如此肆意妄为的权力任性,注定会用自身惨痛教训敲响廉洁警钟。

  蚁多而堤毁,蠹众而木折。只有坚持源头治理、惩防并举、机制建设一体推进,才能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现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要坚持源头治理。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度化规范村级事务及权力运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撬动基层治理提升,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要坚持惩防并举。在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深化查处反面典型案例的“以案五说”(即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警示教育,多敲警钟,严加预防,以点带面,步步推进,不仅让违规违纪违法者受到惩戒、触动灵魂,也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

  要坚持机制建设。深化以清廉村居建设、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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