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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本报讯(记者谢蒙)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在新堤人民法庭举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揭牌仪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清亮为法庭揭牌。

  座谈会上,张乐喜希望洪湖市人民法院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作为,抓好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为洪湖水清湖美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杨清亮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保护环境的使命担当意识,加大生态环境的防治与打击力度,以高质量、高效率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实绩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洪湖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作为全省10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之一,于今年3月经省委编办批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成立不仅是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绿色洪湖”可持续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地促使市人民法院以更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市委中心大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审判理念,用具体司法实践,全面推动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审判执行工作“双促进、双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振华、市人民法院院长刘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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