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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基层财政运行、地方政府债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领域风险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将防控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为此,意见明确:要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防范养老金待遇支付风险,各地区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 “明确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意见的亮点,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开展逆周期宏观调控的能力,也有助于提高财政自身安全。”白景明说,这使财政政策扩张或紧缩时,有法可依、有办法可循,提高了相机抉择的底气。 “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关注风险防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的明确要求,为财政可持续性提供制度支撑。”杨志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