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8版:洪湖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谢蒙)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卫,市法院院长刘伟、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两院”半年工作报告。

  与会人大代表就如何提升洪湖市营商环境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刘同民强调,抓营商环境要以效果为导向,以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制度、方案要能够落地,收到实效;要注重宣传和引导,确保政策规范,体现容错纠错的态度。政府和部门要主动积极接受监督,借监督的力量,把营商环境抓实抓好。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关于成立洪湖市选举委员会以及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了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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