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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之规定,现就沙市区选民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1日。参加选民登记的对象为至2021年9月16日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二、在沙市区学习、工作或居住,且具有沙市区户口的选民,已按单位划分选区的,在所在单位登记;没有按单位划分选区的,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登记。 三、在沙市区学习、工作或居住满一年以上,但无沙市区户口的选民,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所在单位或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我区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参加选举。 四、具有沙市区户口,但无工作单位的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登记;具有沙市区户口,但目前在外地学习、工作或居住的选民,如在我区参加选举,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 五、具有沙市区户口且在沙市区居住的选民,其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时,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