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4版:综合新闻

政策咨询

  咨询宠物医院的问题

  市民来电咨询:我是沙市区居民,请问在小区内开设宠物医院是否合规?

  12345答复:设立宠物医院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有照经营属于合法合规。

  咨询关于收养的相关政策

  市民来电咨询:我是监利市居民,2019年捡到一名弃婴,当时未报警,现给小孩上户口时,派出所告知需要民政局开具收养证才能上户,现咨询荆州市民政局关于收养的相关政策。

  市民政局答复:《收养登记证》是收养登记机关(县级民政部门)用以证明收养关系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的同时,还应出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还应当提交捡拾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83号)第一条第一款,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村(居)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的,出具报案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儿童福利机构发布寻亲公告(60日)仍查找不到的,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并落户。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的,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予以办理收养手续。

  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部分的“(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4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中的“(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对于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按非亲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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