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1版:01

《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弢)9月2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解读《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规定的主要内容、法定程序和落实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2021年9月7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六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决策草案的形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责任追究、附则。在原基础上,补充、完善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决策目录制度、完善决策程序要求、压实决策相关责任、健全决策纠错机制和强化决策责任追究等六方面内容。

  《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计划;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五个方面。在逐项列举的同时,《规定》明确将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等3类事项,排除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之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