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0版:综合新闻

洪湖市司法局:
专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本报讯(通讯员洪宣办)近日,洪湖市司法局在市营商办的统一部署下,雷厉风行地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班负责。市司法局组建了以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相关股室参加的工作专班,拟定了细化的工作措施和建议,上报中共洪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洪湖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迅速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对照行政执法整治确定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整治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认真梳理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信访举报投诉及新闻舆论监督渠道等事项,从中查找是否存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结对帮扶企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各部门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对照政策要求,进行深入梳理自查,对于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问题心中有数,为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开展宣传部署,营造震慑声势。该局通过新闻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了专项整治方案、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正式开始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各相关单位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决心以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主体不作为、乱作为、过多执法、粗暴执法、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打折扣等问题为工作导向和重点突破口,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使潜藏的问题得到暴露,使违规的行为得到警示,使违法的人员得到查处,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

  全面自查自纠,传导工作压力。该局督促各成员部门成立检查组,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明确警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求整治期间各地各单位必须向该局整治工作专班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抓好整改,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结合投诉重点,开展执法监督。该局在自查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包括近两年来部分执法机关市场检查频次很高,没有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规定次数开展检查,超出了检查次数,存在“对企业过多执法”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工作要求,为了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管理,对各类市场检查过多,对此群众理解度不高。还包括部分行政单位因为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问题,导致多起举报案件因为没有及时回应,引发投诉量大增。该局已要求各部门对梳理自查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质效和社会效果,为市场主体营造规范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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