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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900号文件,经市政协秘书长提议,因工作需要,曹杜磊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兆菊同志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900号文件,经市政协秘书长提议,因工作需要,决定宋兆菊(女)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林华亭等6名同志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900号文件,决定: 林华亭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宋保国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聂祖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佑春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樊启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冯锦刚等6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900号文件,决定: 冯锦刚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郭旭光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陈香好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王良忠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军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方红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悦、高环生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884号文件,决定: 成悦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高环生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宣国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21〕931号文件,经市政协秘书长提议,因工作需要,常宣国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