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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江峰)近日,《荆州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试行)》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该规定以有关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为依据,理顺了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的关系,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及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和城市空间品质。 对于开发企业,该规定明确了计容建筑面积与可售产权面积的计算规则,便于实现统一的土地、建筑成本及销售价格核算,消除部分计容建筑空间不可售的问题,保障了开发企业正当权益。对于购房业主,该规定明确阳台不区分结构内外及是否封闭,满足规划管控条件,均计算一半面积;明确外墙外保温层、抹灰层、外墙贴面不计算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不计入公摊;对于符合条件的底层架空、公共通道,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对符合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便于购房业主进行设备安装、维修和更新。 当前,我市“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该规定的出台将为“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提速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