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4版:综合新闻

江陵县构建“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
推进长江大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王心宇黄洋)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和江陵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构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

  《方案》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明确江陵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的工作目标、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建立联通信息机制、联动协助机制、联席会商机制、联合督查机制的“四联”机制。

  在该协作机制下,检察长协同河湖长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检察院负责协助开展河湖长制有关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河湖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对河湖环境资源进行修复或者赔偿,将河湖长制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深做实,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江陵全县、乡、村已有340名河湖长。自河湖长制实行以来,各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巡查河湖超2万余人次,解决了一大批涉河湖环境问题,全县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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