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2版:荆州要闻

荆州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

  本报讯(记者张明金通讯员柳璇)12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通告明确,凡在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等物品、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举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被抢、被盗或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仿真枪、弩、爆炸物品或疑似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玩具制造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相似的玩具枪。市民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水弹枪和仿真手雷、炸弹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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