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江陵新闻

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首次试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本报讯(通讯员余旻鹤)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区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告知犯罪嫌疑人听取意见及认罪认罚具结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并释明认罪认罚和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随后,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是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听取意见实质化的有效探索,也是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抓好《规定》落实工作,着力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确保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中,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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