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综合新闻

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朱祺)近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梅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案件中发现,部分电信基础运营商合作营业厅工作人员在为公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牟取非法利益,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电信基础运营商中存在一定共性问题。

    为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经报检察长批准,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向电信基础运营商主管部门监利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监利市科经局)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监利市科经局依法加强对电信基础运营商的监督管理,完善电信基础运营商经营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对电信基础运营商经营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共筑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长城。

    检察建议发出后,监利市科经局高度重视,召集全市电信基础运营商监利分公司副总经理及市场部负责人,召开加强电信基础运营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法律安全专题工作会议。

    会上,通报了监利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数据情况,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立法过程和出台背景,并就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电信基础运营商存在的共性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检察建议性质及如何落实检察建议进行了说明。

    近年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总结案件规律,把准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后,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为监利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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