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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法院:
执行亮剑守护群众“安心年”

    □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薇

    “我现在就找人送钱来。”上一秒还嚷嚷着“没钱,拘留就拘留”的被执行人梅某某,一看执行法官要动真格,准备将其移送拘留所,态度立马转变。

    梅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债务人,经调解,已与债权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一直未按期还款。无奈之下,债权人向松滋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梅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其仍未履行。

    1月27日,冒着凛冽寒风,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梅某某带回法院,决定实施司法拘留。迫于法律震慑,梅某某当场联系其亲属,履行了4万元执行款。

    这是荆州法院执行亮剑的一个缩影。为让胜诉当事人过个安心年,荆州法院抓住春节前执行的有利时机,充分调动力量,用足用活政策,持续开展执行攻坚。

    “‘老赖’让申请执行人过不了年,我们就让‘老赖’过不好年。”寒风冻雨抵挡不住荆州法院执行干警的干劲和决心,他们秉承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并重的理念,对被执行人耐心阐明法律法规,讲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而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雷霆出击,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一案,震慑一片”。

    护民利,暖民心。截至1月28日,荆州区人民法院执结涉企业、涉民生案件32件,执行到位400余万元;松滋市人民法院执结案件21件,司法拘留13人,执行到位378万元;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7人、扣押车辆1台,执行到位80余万元;石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到位67.45万元,1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7人,执行到位387万元……

    聚焦涉企业、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荆州法院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将司法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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