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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荆文静)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如何?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绩效分别被省生态环境厅、市委评为优秀等次,并“晒”出了生态环境质量“年度成绩单”。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美丽荆州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完成了“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总量减排省级考核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一级市场交易项目88个,成交金额5518.94万元,成交企业数量连续3年全省第1、交易额创全省试点以来市州年度最高;“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全市95个民生实事项目中排列第6位;连续两年在全省生态系统争取资金排名前三;实施两个“正面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核发排污许可证296家,审批建设项目461个,涉及投资总金额约719亿元;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比往年有减少,无曝光案例;政务公开工作获全市优秀等次,位列市直部门第1位。 通报中,2021年度全市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一目了然。环境空气质量中,监利市PM10年均浓度全市最低,洪湖市PM2.5年均浓度全市最低,荆州区、沙市区、洪湖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前三,洪湖市、石首市、公安县重污染天数为0;水环境质量中,石首市、松滋市和公安县跨界断面合格率均为100%,石首市、监利县、松滋市、江陵县重要水系合格率均在91%以上。此外,各县市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