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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豪)3月2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确保参保人员在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根据全市征缴工作实际,决定再次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缴费人可通过湖北省税务“楚税通”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市、县(市、区)指定的医保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