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综合新闻

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重新启用

    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彭涛)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正式重新启用,该法庭将为新滩经合区的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新滩人民法庭始建于1992年。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洪湖市人民法院对各乡镇法庭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原新滩法庭与大同湖法庭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迁至大同湖。近年来,新滩经合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飞地经济”高速发展。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洪湖市人民法院主动对接新滩经合区,重新启用新滩法庭,切实为当地群众及企业提供“贴身”优质司法服务。

    据悉,新滩法庭启用后,将主动融入辖区基层治理体系,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和群众,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抓好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探索创新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发挥新滩地理区位优势,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积极探索法庭特色品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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