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落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规定,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消费公平,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行为准则,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做虚假诱导宣传,不搞低价销售陷阱,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 三、自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主动抵制行业垄断和资本无限扩张,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坚持依法合规正当经营,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自愿做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承诺,自觉遵守承诺规范,全面践行承诺约定,共同打造安全放心监利消费环境; 五、尊重消费者意见,重视消费者诉求,畅通消费者沟通渠道,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矛盾纠纷。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者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利市消费者委员会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