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综合新闻

洪湖警方破获3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本报讯(记者刘思楫通讯员吴道敏赵绮文马骏)猎杀野生斑鸠当佳肴,任性妄为付代价。近日,洪湖警方所队联合作战,一举破获3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当日21时许,洪湖市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民警在大同四分场巡逻时,发现该分场的海沟电排站旁的杉树林里有异常,遂迅速进入树林进行搜查。在树林里,民警发现3名男子鬼鬼祟祟、行为异常、正准备上车离去,民警当即上前对他们亮明身份进行盘问。3名男子神色慌张,民警心下起疑,当场对他们随身物品及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其驾驶的面包车内有3把气枪、1个装有多只野生斑鸠的白色塑料筐。民警见状马上口头传唤3名男子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3名男子分别为杨某(男,51岁)、梅某(男,54岁)和陈某(男,49岁),均为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人。

    经调查,当日20时许,3人商量好后分别从自己家中拿出私自藏匿的高压气枪,由梅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载其余2人前往大同管理区四分场海沟电排站旁的杉树林里打野鸟。21时许,杨某及梅某各打了8只野生斑鸠、陈某打了9只野生斑鸠,准备离去时被大同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

    次日,森警大队与大同派出所联合办案,以杨某、梅某、陈某分别涉嫌非法狩猎立案侦查,并于当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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