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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营造规范的农资经营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群众身体健康,近期,石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曾国华带领该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深入桃花山、调关、久合垸、高陵、横沟市、东升、南口等乡镇及城区21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现场核查,结果合格8家、不合格13家。 核查专班在现场核查中发现13家不合格门店不同程度存在农药的品种、类别未按照相适应的货架、柜台展示陈列,摆放不规范,无明显标识及警示语;营业场所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没有做到有效隔离;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防护器材未处于正常适用状态;计算机管理系统、电脑销售凭证、打印机、可追溯电子信息扫描识别等设备没有正常启用或不会使用,无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查验电子台帐;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农药采购销售台帐记录不合格等问题。 检查专班对8家合格经营门店已及时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准予正常经营;对13家不合格经营户主已现场退回申报材料,责令整改至合格,要求严格遵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所经销的农产品科技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