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版:石首卫健血防

关于推进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办区,石首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推进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日

    为全面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卫发〔202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全国人大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健全体系、补齐短板、扶优培强、开放共赢”,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辐射周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指数,为全面建设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凝聚健康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业务水平精湛的疾病防治中心,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将石首建设成卫生资源总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优于周边县市的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力争实现“三突破、三增效、两优化”。

    ——三突破。三级综合医院、省级重点学科(专科)、社会办医取得重大突破。

    ——三增效。全市医疗床位、医学高端人才、优质医疗合作数量实现增质增效。

    ——两优化。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功能提升,业务水平上台阶

    1.推动市直医院高端发展。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培育、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重点加强肿瘤、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精神卫生、老年病等科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末,市人民医院创成三级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进入三级中医医院序列,市第二人民医院创成二级综合医院;至2025年底,增加床位数650张以上,职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增加300名以上;打造肿瘤、托幼托育、精神卫生、老年病等4个专业卫生健康中心;创建10个以上优势明显、社会认可的特色名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2.全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力争2025年底前引进培育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青年医学人才2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不低于8人)。对引进的双一流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在住房安置、配偶就业、子女上学、人才补贴、职称聘任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3.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名医名护名科”三年培育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学科(专科)带头人和医疗业务骨干队伍。按照“凡提必挂、凡晋必挂”的原则,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全面轮训、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本土化”紧缺卫生健康人才,有效破解卫生健康人才短缺瓶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推进“323”攻坚行动,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镇一品牌”发展思路,全面落实“防、筛、管、治、研”五位一体的行动策略,扶持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高、精、尖业务。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2023年优质服务基本标准达到90%以上,2024年优质服务推荐标准达到30%以上,2025年基层门急诊量占全市门急诊总量70%以上、市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5.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加大“名医”“名护”宣传力度。全面规范医疗行为,坚决遏制过度医疗;加大对药械购销、药品配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欺诈骗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6.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保建设,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安检工作;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良好秩序。充分发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司法部门的牵头作用,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

    (二)推动项目建设,服务体系更优化

    7.打造更安全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综合保障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区域。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久合垸分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等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垸镇卫生院、东升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及市精神卫生中心“平战结合”隔离缓冲病房等项目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和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推动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8.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完善“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调关镇卫生院、团山寺镇卫生院建设成区域性医疗健康分中心,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良好格局。积极探索建立“村推、院审、镇聘”的基层卫生健康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村社区卫生室基层网底哨点作用。2025年底前完成10个以上公有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织密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机制探索,上下联动强质效

    9.深化在汉专家合作。以在汉石首籍医学专家团队专业和技术为依托,加大紧密型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力度,通过开展学术交流、专家坐诊、进修培训和“师徒传承”等方式,帮助建设一批重点临床学科,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批省级和荆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0.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建成“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发展”五位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形成以“市直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乡镇办区)

    (四)发挥行业优势,产业发展求突破

    11.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制订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启动市中医医院康养结合住院综合楼,2024年底前市中医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加大中医药经费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对公立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政策标准,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因地制宜推进半夏、前胡、玉竹等地道名贵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2.鼓励社会办医。全面落实社会办医各项政策,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扶持社会资本创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康复、儿童、护理、妇幼”等医疗资源薄弱领域,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到2025年,社会办医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满足群众高端化、特色化、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招商中心、市政务数据局、市公安局)

    13.创新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建设康养中心,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广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养老、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开设家庭病床,逐步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民政局)

    14.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着力打造集“医、教、研、养、产”五位一体的健康产业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加快促进健康养生、健康旅游、智慧健康、健康休闲运动和健康保险产业五个融合,构建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文旅局、市招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五)依托科技资源,智慧医疗增效益

    15.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医卫融合”项目建设,共享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充分利用平台资源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推动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向其签约居民及家属开放。到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能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数据局)

    16.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远程诊断医疗系统建设,促进医院之间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培训、远程检测,重点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方便群众就近有效就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数据局)

    (六)加大改革力度,稳步发展有活力

    17.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绿色通道。根据湖北省和荆州市特设岗位试行意见,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进行特设岗位的试点,按照岗位总量的2%的比例设置特设岗位,探索建立特设岗位准入退出机制,有效缓解市直医疗机构等级岗位晋升瓶颈。同时,灵活调整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18.合理利用现有岗位数。按照“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动态调剂、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编制和岗位效益。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以岗位动态化管理实现编制管理动态化的机制,使岗位设置与实有在编人员有机结合。对规模小、人员少或工作性质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集中设置岗位的办法,优化岗位结构。(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19.稳步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三医联动”改革,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目录统一有序衔接,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用药。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逐级转诊机制,控制市外转诊率。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医务人员薪酬改革,打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限制,建立符合医务人员特点的绩效薪酬激励制度;逐步实现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市疾控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骨干绩效总量与市直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人员水平相衔接。探索引进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引进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推动建立长效留人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委政府主导。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市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石首籍医学专家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卫生健康工作制度,每年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每年为卫健系统解决1-2个具体问题。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沟通渠道、积极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形成促进卫生健康事业超常规发展的政策合力。编办、发改、财政、人社、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协调作用,对方案成熟、措施具体、执行有力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实施,早见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激发、调动和引导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投身参与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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