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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馨 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巡察在线 开栏语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政务、市场、法治、开放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保障作用。本报今起开辟“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在线”专栏,报道巡察中发现的情况。 “多亏了你们,我们园区的停车收费矛盾才得到妥善解决。”4月1日,荆州佳海工业园区业主倪某打来电话,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3月22日,倪某一行5人来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其所雇员工被佳海物业阻拦,强制收取停车费,造成园区附近交通堵塞的问题。 接访后,巡察组初步了解到,佳海工业园区在初售时,以“一户一证一院”为口号进行宣传,业主在购买房产后,其庭院归业主使用,现业主及雇佣员工在该庭院停放车辆,物业公司要求员工缴纳停车服务费,此行为与租(售)时的宣传相违背,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 经研判,巡察组将该信访件列为立行立改问题,并交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该局领办后,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前往佳海工业园展开调查,现场随机查阅园区内两家厂房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停车收费公示牌等资料,并走访园区业主,进一步听取业主关于停车收费的诉求,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并建议业主采取合法合规途径解决矛盾。 调查发现,在房屋购买、租赁合同中,业主仅享有商品房和厂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庭院,物业公司未收取庭院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对园区内实行物业有序管理,对停车服务收费有自主定价权,即使业主拥有自有产权的厂房,也应该缴纳停车服务费,政府相关部门不得过多干预。 物业公司虽没有违规收费,但事前的广告宣传具有诱导性,存在一定瑕疵。本着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解释政策法规,一方面发挥发挥调解职能,并联合市消委组织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协商,在综合双方建议的基础上,达成“业主停车免费、其员工停车减半”的收费意见,双方对此均感到满意。 记者手记:立行立改有速度,为民服务有温度。巡察紧盯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相关职能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发挥调解职能、切实解决问题,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双同步”,更赢得业主与商户“双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