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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罗曼)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荆州中院案件、裁判文书、庭审和案例评查(审)相关工作规定》《关于荆州中院案例编写与研究常态化工作规定》两项规范化文件,建立人才库、资源库,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量。 《关于荆州中院案件、裁判文书、庭审和案例评查(审)相关工作规定》指出,建立案件、裁判文书、庭审和案例评查(审)委员会人才库,将院审委会委员、部分法官和法官助理作为人才库成员,并适当邀请检察官、律师及高校专家等共同参加荆州法院案件、裁判文书、庭审的评查、评选及案例推荐等工作。该《规定》还明确了评查(审)委员会职能、议事程序、结果运用等事项。 《关于荆州中院案例编写与研究常态化工作规定》指出,建立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资源库,依托资源库开展案例报送工作。该《规定》还就优秀案例的整理汇编、召开案例编写与研究交流研讨活动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做好案件、裁判文书评查、评选工作的同时,坚持抓好审判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定期通报督办审判绩效,大力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多措并举助推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