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综合新闻

沙市区、荆州开发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有调整

    交警在线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通讯员邓星)为优化我市中心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设置,提高服务群众办理公安交管业务的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沙市区、荆州开发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为:自2022年4月30日起,关闭二大队六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中路249号)、二大队七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塔桥路17号)、三大队九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新华路14号)、三大队十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东路157号),停止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保留三大队十一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沙市区观音垱镇汉沙街117号),继续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5月5日起,交管部门在荆州市市民之家(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一楼公安办事大厅内启用4个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和1个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复核、套牌车案件受理业务。

    交管部门提醒:群众可选择就近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也可通过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及其他公安交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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