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三部门发布通告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5月1日起我市电子抓拍黑烟车

    荆州市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设置表

    本报讯(记者荆文静通讯员郭军)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发布通告,自5月1日起,决定对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测、遥感监测和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

    5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将全天候开展固定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配合,不定期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测和移动遥感监测,检查对象涵盖所有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各地柴油车,重点检查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

    我市将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对路检路查、入户检测发现排放不合格的柴油车,将依法处罚,同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车主限期维修治理,将车辆纳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闭环管理,经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对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的排放不合格的道路行驶车辆,将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处罚,责令改正,经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若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强制报废。

    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示经检验排放不合格车辆的相关信息并抄送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督促营运车辆及时维修治理。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将其所属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1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据悉,市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物流运输企业、渣土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同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添加合格燃油及车用尿素,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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