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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意识强监管确保自建房安全

    □特约评论员达和

    近日,市委书记吴锦调研中心城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拆违工作时强调,从严从实抓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拆违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群众安危大于天,安全生产无小事。追根溯源,自建房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源于房主安全意识淡薄,建房时既没有规范的设计图纸,也没有正规的施工队伍,更没有相应的安全配套措施,本就面临较大问题。再者,相关部门对自建房的规范管理也存在法律、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对自建房设计施工、安全建设、验收使用环节缺乏必要的实质监管,对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严重缺位。而自建房未经审批、许可、验收擅自更改成经营场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必须时刻以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的姿态,切实筑牢自建房安全安全防线,坚决守住自建房安全安全底线。

    要增强安全意识。有了安全的意识,才会有安全的行为;有了安全的行为,才能实现长久安全。相关单位要加强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将自建房建造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植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内心深处,不断提升自建房质量安全和建设品质。

    要强化安全监管。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一方面,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对应的日常监管体系,明确相应安全监管责任,对自建房的建设质量、标准进行统一核验、把关;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建筑安全专业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落实常态化安全巡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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