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沙市新闻

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路径
商事纠纷“办案锦囊”添新招出实效

    本报讯(通讯员徐凡淼)一个多月前,沙市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商事解决新路径,推出了商事纠纷“办案锦囊”。在过去了一个多月里,沙市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不仅熟练掌握了这份“办案锦囊”,还为它增加了新内容,将“办案锦囊”1.0版本升级为了2.0版本。

    新方法一:以情释法,争取理解支持

    在武汉某公司诉湖北某建设公司案中,被告方对原告的起诉表示不解和气愤。该公司负责人认为,原告起诉他前并未与其充分沟通相关事宜,突然起诉对其公司的声誉和业务都有影响。

    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情况后,找到被告公司负责人,告知其原告是受疫情影响,目前公司经营非常困难、濒临破产。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被告也从之前的抵触情绪中走了出来,愿意站在原告的立场处理问题。最终,经过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天便支付首笔200万元资金,解了原告公司的燃眉之急。

    新方法二:开门见山,打破侥幸心理

    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调解中,被告何某辩称因原告物业公司没有解决其房屋外墙漏水问题而拒绝缴纳物业费,而且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的行为“合情合理,到哪儿都占理”。前期,物业公司也曾对何某多次普法说理,但都遭到“无视”,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法官便开门见山地向被告何某释法:房屋外墙漏水属房屋质量问题,主体责任不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可以配合处理,但外墙漏水并不能拒不缴纳物业费。同时,法官还建议被告向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反映,由相关行政主体介入查明漏水原因再做后续处理。

    这种开门见山的辩法析理,让何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欠缴物业费的行为实则没有法律依据,打消了逃避缴纳物业费的“侥幸心理”,而法官给出的处理建议也让她更容易接受。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天支付了欠缴的部分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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