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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通报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本报讯 6月1日,市政府召开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通报显示,2021年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8.2%,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的优良断面占比达75%,国控断面的优良断面占比达87.5%,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为0,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情况稳中向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全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质量保持稳定,区域环境、道路交通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有下降。全市累计清运各类固体废物11056吨,其中建筑垃圾11000吨、混合固废56吨,所有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完成。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均取得较好成效。中心城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在全省考核通报中连续7年位列第一。江陵县熊河镇熊河社区纳入全省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全市新建、改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转正常,出水浓度均达到一级A,运行基本稳定。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总结大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被表扬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集体”,是全省唯一获表扬的地市级单位。

    长江大保护方面,我市坚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化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查职责,严格实施禁渔禁捕。超计划完成省级下达造林任务,荆州江段非法采砂基本实现清零。“六类”厕所基本完成三年目标任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全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市纳入关改搬转的沿江化工企业76家,已累计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63家,比既定任务清单提前完成14家。

    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深入推进。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90项,已完成整改130项,60项持续推进中。2018年、2019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及我市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020年、2021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无涉及荆州案例。

    创建生态示范市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创建67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402个省级以上生态村。圆满完成松滋、石首生态县市命名工作。

    主要污染物减排及排污权交易方面,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一级市场成交企业数量连续3年全省第一,交易额创我省试点以来市州年度最高交易额。(相关报道见第3版)

    (张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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