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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薇)5月30日至31日,湘鄂赣三省六地的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和相关学者在荆开展“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研讨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介绍了近年来该院深化区域合作、助力长江生态发展的相关工作。 为强化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建立9个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全面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618件,努力实现环资案件提质增效。树牢恢复性司法理念,健全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补植复绿207亩,增殖放流1367万尾,判处生态补偿金1139万元。 荆州法院重拳打击涉长江“两非”(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助力“一江清水东流”。郑国平等人非法采砂涉黑案入选全国行业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张新民等人非法采砂涉黑命案入选全国十大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在强力推进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荆州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涉长江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8件。主动借力借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4个,联合麋鹿、江豚自然保护区成立司法保护基地4个。走访调研辖区内具有环境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20余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