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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版)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优化商品房销售模式。在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不扩大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商铺分割销售(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除外)。建设单位应要求原设计单位变更消防设计方案,重新履行施工图审批程序,经消防验收合格,可以办理预(销)售许可和不动产登记。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提高开发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困企业,通过依规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等方式,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对风险处置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提升住宅产品品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平面布局、内外交通、公共空间、建筑风貌色彩等设计内容实行多方案比选。鼓励建设高品质的房地产项目,对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空中花园式建筑、绿色生态建筑等国家支持的住宅产品类型,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在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售审批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房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业务联办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探索实施带规划方案出让土地,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 (张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