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江陵新闻

江陵县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行动
放流成鱼7.32公斤鱼苗3.4万尾

    本报讯(通讯员严筱钧)7月13日上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江陵派出所,在长江江陵段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行动,5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将7.32公斤成鱼、3.4万尾鱼苗放流江中,弥补非法捕捞过错,恢复受损渔业生态。

    日前,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江陵派出所民警在长江江陵段水域,现场抓获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吴某某、代某某等5人,缴获渔获7.32公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案件经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长江江陵段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

    县渔业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非法捕捞行为惩处力度,并将生态修复机制作为量刑考量因素,提高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筑牢荆江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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